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以“新时代、新技能、新梦想”为主题,着力提高职业技能竞赛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适度控制规模、提高竞赛质量、推广竞赛成果、创新竞赛组织形式,实现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以赛促评、以赛促建,为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基础,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风尚,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人才保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市人社局、市教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主办, 由天津市经济贸易学校(天津市烹饪技术学校)承办。该项目竞赛为市级二类大赛,将专门成立大赛组委会,下设竞赛工作组及专家委员会,分别负责大赛组织协调工作及大赛组织实施工作。
二、大赛参赛对象
凡 16 周岁以上、法定退休年龄以内的中国大陆公民,在天津学习或工作满 1 年以上的,均可报名参赛。
已获得中华技能大赛、全国技术能手荣誉及在 2021 年国家级一类大赛获得前 5 名(双人赛项前 3 名、三人赛项前 2 名)、国家级二类竞赛获得前 3 名(双人赛项前 2 名、三人赛项第 1 名)且为职工身份的人员,不得报名参赛。
已获得“海河工匠”荣誉及通过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天津市技术能手、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等荣誉且为职业身份的人员,不得报名参赛。
三、大赛内容
竞赛不单独设立理论考核模块,只设操作考核。竞赛试题由大赛组委会组织有关专家参照世界技能大赛对选手的要求编制技术文件和命题。操作规程及要求由大赛组委会另行通知。
四、大赛实施
(一) 大赛形式
按参赛选手总成绩排名决定名次。
(二) 大赛时间(暂定,根据疫情防控情况适时调整)
11 月 16 日上午赛项说明会
11 月 17 日下午 16:00-19:00 操作考核
11 月 18 日上午 07:00-12:00 操作考核
(三)大赛地点:天津市经济贸易学校(天津市烹饪技术学校) 总校区(天津市西青区卫津南路 239 号)。
五、大赛奖励
获得总分前 6 名的,职工选手可晋升高级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 已取得高级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的,可晋升到技师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学生选手可晋升中级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同一年内,因参加竞赛只能晋升一次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未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职业(工种)不得晋升职业资格。其他奖励按有关规定执行。
大赛前 3 名,推荐参加天津市集训队。参赛人数不足 15 人的, 不予奖励,但择优推荐参加集训。
承办单位联系人:戚海峰
联系电话:13920498149
联系地址:天津市经济贸易学校(天津市烹饪技术学校)总校区(天津市西青区卫津南路 239 号)
电子邮箱:tjgongjian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