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公告
栏目:疫情防控 发布时间:2021-08-26
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要求,根据2021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部署,为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拟开展满意度调查工作。调查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至10月20日。采用“互联网+调查”方式

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要求,根据2021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部署,为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拟开展满意度调查工作。

调查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至10月20日。采用“互联网+调查”方式,每份问卷由填答人基本情况和调查内容两部分组成,分单选题、多选题两种类型。问题举报平台不限调查对象,以开放式问答为主。

满意度调查依托“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实施。请扫描“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附后),选择“关注公众号”。进入该微信公众号界面后,点击首页底部“互动平台”菜单,选择“政府履责情况调查”,进入问卷填答;选择“举报平台”,进入举报系统留言,提供举报线索。填答人根据各自身份(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选择相应问卷填答。填答人提交问卷和问题举报后,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以保证调查过程公正、问卷结果和问题举报内容保密。

天津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公告(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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